原ID九十九字,杂食,社恐,不修文

【马场林】静穆的月光

预警:架空+中二的血族设定+非常狗血的剧情

林吹,我们林林宇宙第一可爱不接受反驳。

完全不严谨的一篇同人文,一发完

重点已加粗标出,注意避雷。

——————

【1】

  “哦,醒了?”

  马场善治本来正要出门,回头看到睡在沙发上的人坐起了身,于是微笑着招呼他。

  林其实看不清马场,脑袋眩晕得厉害,身体乏力,只能勉强撑着身子坐起,腿却很沉,再加上,今晚窗外的月光格外刺目。因此眼前的人影虚虚实实,甚至有重影,林眨了眨眼,勉强拿出气势,不客气地问了句,“你谁啊?”

  “我叫马场善治,那天你被血族咬了,咬你的血族正好是我的目标,顺便就把你带回来了——你知道的,博多人就是好管闲事。”

  糟糕。

  作为血猎,自己竟然被血族给咬了,真是窝囊。林想着,手情不自禁摸上脖颈处的动脉——奇怪,竟然没有伤口,也没有包扎伤口的纱布,到底怎么回事……

  还有这种遍布全身的无力感,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消失?

  “哦,对了。”马场放下手中的武士刀,走到沙发旁边,俯下身,继而伸手勾住林的后颈,把他的身子向自己这边带,“既然你醒了,那就先喂饱你吧。”

  “什么?”对方的吐息就在自己的耳边,嗓音低沉,让周围的空气升温至暧昧,林愣了下神,才讷讷问道。

  “诶?我以为你已经知道了。”马场干脆坐在了林身旁,和林面对面,神情貌似很严肃,“你被血族咬了,我到的时候,咬你的那只血族似乎有什么恶趣味,让你也喝了他的血,帮你完成了初拥。”

  “你”,林一把揪住马场的衣领,目光凶狠,“你再胡说八道,小心我宰了你。”

  马场却没有被暴起的林吓到,只是耸了耸肩,“你不信的话,可以看去窗子前照一照——血族是没有镜像的。”

  林放开马场,硬是拖着身子,跌跌撞撞走到窗边。窗外霓虹满目,不知为何,今日的月亮在林眼中格外硕大,以他有限的视力,竟然可以看清月球表面的轮廓,那些遥远光年之外的飞沙走石,荒茫无际,此时被看得一清二楚。

  同样被映出来的还有这件陈设简单却有些杂乱的屋子,林看着这极富生活气息的房间,却很慌乱。他的手放在玻璃上,不断地擦着玻璃,像是在找寻着什么似的,然而印在玻璃上的却只有他杂乱的指纹,没有镜像。

  “怎么……可能……”林突然一拳锤在玻璃上,若是换做平时,这块玻璃必然会不堪重击而碎裂,不过林刚转变为血族,而且还未进食,这泄愤的一拳显得有些无力,窗户依然完好,幸免于难。

  马场就坐在一旁静静地看,这让林一时都忘了屋里还有个人。

  林的身体无力地滑落,跪坐在地上,这时马场才出言,“其实也不用这么在意身份的事,过段时间说不定你会发现做血族也挺好。”

  “你懂什么。”

  “啊,怎么哭了,别哭啊。”好像自己的安慰起了反作用,马场赶紧走到林身旁,蹲下身,有力的手掌握住林的肩膀,让他转向自己的方向。

  他抬起手就要擦林脸上的泪痕,被林一手拍开,“走开,我没哭。”他胡乱抹了抹脸,泪水和着脸上残存的化妆品被抹花。

  “好啦好啦,比起这个,你先填饱肚子吧。今天家里的拉面吃完了,你就先喝一点我的血吧。”说着就要按着林的头往自己的颈窝靠。

  林没有力气,脸被强行埋在马场的颈窝,说话的声音闷闷的,“才不要,让我饿死吧,我这样有什么脸面活着,侨梅她,又怎么会原谅我……”

  “侨梅?”

  林抬起头,看了看马场——的确长着一张马一样的脸——尔后又撇开视线,“是我妹妹,林侨梅,她是被血族杀死的。”说到这里,林的身体剧烈颤抖了起来,越来越盛大的月光笼罩着他,把他的身体映得透明,仿佛下一秒就会陡然蒸发。

  “所以你才成为了血族猎人?”

  林闻言,眼神错愕,“你怎么会知道我是血猎?”

  “你身上带的武器很明显啊,更何况,我也是血猎。”

  “你是血猎。”林低着头喃喃,“那你为什么不杀我?”

  “血猎不全是好人,血族也并非全都罪大恶极。”马场说着,微微仰头,如同沐浴着月光,“我既是血猎,但也是血族。”

【2】

  马场善治是血族的权杖。

  血族并不像人类臆想中的那样野蛮,他们作为一个种族,也和人类一样,有着自己内部的社会秩序。血族也分三六九等,经过长期的进化,血族的上流社会里,那些思想开化的血族并不会以人类的血液为食。本来这个世界的法则便是弱肉强食,可人类和血族是特殊的,他们有着共同的祖先,因此并非是捕食和被捕食那样单一的关系,他们是两个并行的种族。为了避免大动干戈,血族早有法律规定禁止吸食活人的血,而是以别的动物的血或者血族发明的一种合成血片代替。

  血族中的血猎——也就是像马场善治这样被称为“权杖”的血族,是为维护血族社会秩序而存在的,必要的时候,他有权判决一个犯下罪责的血族的生死。

  “所以说,能填饱血族肚子的不是豚骨拉面,而是你放在拉面里的合成血片,是么?”林眼神幽怨地看着马场。

  “咦?我以为林酱早就发现了”,马场挠挠头,“毕竟变成血族以后会对鲜血制品很敏感啊。”

  “但你完全像我隐瞒了合成血片的存在吧?你的原话明明是‘我们血族已经不喝人血了,饿的时候就吃豚骨拉面或者明太子’。”

  “那样只是因为拉面和明太子好吃,所以才把血片放进去吃啦。”

  “这只是你的奇特审美而已。”说着,林从瓶子里拿出一片血片,直接丢进嘴里吞了下去。

  “都说了多少次了,林酱好歹也把血片在水里融化再喝啊,这样进食一点都不愉悦。”

  “烦死了。”林摆摆手正要走,忽然被一阵香气勾住。马场正在往拉面碗里倒开水,血片的腥香和拉面的香味扑鼻而至。

  本来血族应当是闻不到人类食物的香味的,但马场的拉面似乎是由一个叫做“源造”的拉面摊老板发明的特制拉面,恰好可以触发血族的味觉和嗅觉,不仅如此,在此之后,一些特制的血族仿人类食物应运而生,比如特制明太子和米饭。

  马场把拉面端到茶几上放好,林坐在一旁,被拉面的味道熏得心烦意乱。

  盖子被解开,油光水滑的拉面上冒着热气,一根根面条不再清晰,却更加诱人。马场夹起一筷子拉面,没有立刻放进嘴里,而是笑盈盈地问林,“林林要不要尝一口?”

  “不要,我才不吃,看起来这么油,一点都不健康——还有,我也说了很多次了,不要叫我林林。”

  “真的不试一试么?”

  “不。”林义正言辞地拒绝。

  “那我开动啦。”说着马场当着林吃起了拉面。

  艹,这拉面怎么这么香……林的喉结动了动,悄无声息咽下一口唾液。手上拿着份人类的报纸,但余光却有意无意向马场那边瞟,完全没办法专心读报。

  现在是凌晨一点,马场这时候吃得这么香,绝对是在报复社会。林在心里默默腹诽,列出一二三四有理有据把马场骂得体无完肤,但表面上还是不动声色,静静坐在一旁等着马场吃完这磨人的拉面。

  “林林,你是不是在看我啊?”

  “谁、谁看你了。”林林偏过脸,把目光投在报纸上,“你没长眼吗,看不到我在看报纸吗?”

  “哦,那报纸上写了什么。”

  林手上一用力,把报纸捏出了褶皱,往桌上一拍,“自己看。”

  马场盯着报纸若有所思地看了一会儿,然后恍然大悟,“林林你是在看拉面广告啊!”

  “哈?!”林刚才基本没看什么内容,此时听马场这么一说,又注意起那张报纸,仔细扫视了一遍,才在中缝里看到那个所谓的拉面广告。

  马场像是丝毫没有察觉到林的不悦似的,继续自顾自地说,“林林想吃拉面可以直说嘛,我这里还有的。”

  “谁说我想吃拉面了,我的衣服全是s码,吃这么油的东西容易长胖。”林双手交叠在胸前,摆出一副对拉面丝毫不感兴趣的样子,姿态如同一朵对月光欲拒还迎的夜昙,盛开之后,月光一出,便急忙掩住花瓣,虽是昙花一现,却清丽脱俗得勾魂夺魄。

  马场端着拉面碗凑到林林面前,“血族可没有人类那么容易长胖啊,林林你就尝一口吧。”

  许是因为拉面离得太近,林终于被打败了,就着马场夹起拉面的筷子吃了一口,这感觉,是之前做人类时从来没有体会过的,被食物俘虏的感觉。

  之前“活着”的时候,林唯一的寄托只是他的家庭,他从不做多余的事,因此没有别的渴望,包括对美食的渴求。他吃东西只是为了填饱肚子,从来没有享受这一说。

  但是,现在不同了。

  ——“想吃。”

  事情从这时起变得一发不可收拾,那泛着油光的色泽、柔韧而顺滑的质感还有浓郁的香气开始占据脑海,激起了某种刻在生命最深处的、最隐秘也是最稀松平常的一种欲望,这些有关食物的意象不断撩拨着林,最后在生命河流的尽头汇成两个字——想吃。

  “是吧,很好吃吧。”马场把碗放在桌上站起身,“我再去做一碗给林林吃吧。”

【3】

  做血族其实是一件非常寂寞的事。

  若非阳光、圣迹或被割下头颅、挖出心脏,他们的生命即是永恒。

  人类因为难以知晓这个世界的本质,所以发明了“哲学”,而血族呢?血族作为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他们同样难以厘清这个世界的实际秩序,这个问题就算用无限长的生命来追问,也不会获得答案——更何况,血族们本身便不理解世界为何给了他们无限的生命时长。

  所以血族比人类更寂寞,他们既无聊,又不会像人类那样,对生命怀有好奇之心,甚至有些从人类转变而来的血族们,在变成血族的那一刻起,就觉得自己已经不算是“活着”了,而是游离在生与死的边缘——就像夜晚游走在月光边缘的魂灵——浑浑噩噩。

  林这次被马场拖着跑了很远的路——本来某人自己一个人就可以解决,非要拉着自己,因为“搭档就是要一起行动啊”。这个男人平日里不修边幅,天天给自己灌输一些歪理邪说,最重要的是,很啰嗦。林受够了马场的碎碎念,最后还是认命地坐上了马场的车。

  要不是看在你救了我一命的份儿上,我说什么也不会浪费逛街的时间跟你跑这么远的路,林忿忿地想。

  那个触犯了血族“法律”的吸血鬼很孤僻,每每夜晚降临都在一片荒无人烟的海滩游荡。

  他欺骗过很多无辜的人类少女,然后吸干她们在血族闻起来很是鲜甜的血液,最后把干尸葬入倒映着月光的深海。

  林没想到会这么容易就得手,毕竟对方是一个活了几百年老奸巨猾的血族,不过血族因为有着不朽的容颜,所以那人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个英俊的少年——难怪骗过了那么多少女,十多岁的女孩子,不谙世事,大多都善良单纯,没有戒心。而且到了这个年纪,很容易对所谓爱情生发出这样那样的遐想,择偶的标准也大都流于表浅。

  他一边用特制的、能够杀死血族的匕首挖出那个漂亮躯壳包裹着的心脏,一边感叹少女的单纯。站在不远处的男人听了这么一番言论,有些好笑地问,“林不也才是个十多岁的孩子么?”

  “哼。”林冷哼一声,“我可不是单纯的少女。”

  “都是小孩子嘛,十多岁的男孩子其实心智成熟得比女孩子更晚吧。”

  “啰嗦。”林把血族的心脏扔进海里,看着那具尸体在月光下、沙滩上虚化,最后归于虚无之中,不知怎的想起了从前听过的那个、不记得是谁写的、似乎还颇有名气的人鱼把刀扔回大海,因为自己求而不得的爱情,在阳光到来之际融化成海上被浪花打碎的泡沫的故事,接道,“都说了我不是小孩子。”

  马场笑笑,没有回答他,倒在沙滩上。

  “喂,你怎么了。”林以为马场有什么异样,赶忙跑过去,在他身边蹲下。看到马场闭着眼睛,林伸手拍了拍马场的脸颊,“你没事吧。”

  马场捉住林林的手,惬意地闭目养神,道,“偶尔也学会享受一下嘛,难得有这样的月光浴。”

  “不要,躺在这里,会弄得全身都是沙的吧,还会把车弄脏。”

  “我可以把自己借给林林哦。”

  “你说什……”字被咽回嗓子里,马场一抬手,把林往自己身上带,林始料未及,失去了平衡,倒在马场身上。

  “你干什么……”

  “我的身体可以借给林林靠一晚上,这样林林就不会被沙弄脏了。”马场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笨蛋,你刚才已经让沙进到我的鞋里了。”

  嘴上这么说着,林也未起身,短裙的裙摆埋在沙里,丝袜也粘上了沙子,涨潮的浪弄湿过这片沙地,虽然是血族,可是还是能感觉到,这种凉爽的触感。

  林靠在马场身上没有动,血族的心脏是静止的,因此林的脸贴在马场的胸口时,听不到心跳声。变成血族之后,月亮在林的眼中被放大了数倍,而且清晰了很多,月主宰着地面的潮涨潮落,也控制着血族的灵魂。

  但对血族来说,月是最神圣的存在,血族的生命靠着月光维系。永恒只是相对于人类来说的概念,因为对于人类有限的生命来说,月球近乎于是一个无限的存在,而血族只会随着月球的消失而覆灭,从这个角度来说,血族的生命近乎永恒。

  “所以说,月亮是一个很美妙的存在,对吧?”

  太过放松,导致本来就没有完全适应血族昼伏夜出的林睡着了,迷迷糊糊听到一个声音这样说,心想,对啊,月光真的很美啊。

  这样的话,就算在日出的时候,像那条人鱼一样,灰飞烟灭,也不会有遗憾了。

【4】

  林宪明睁开眼睛的时候,又是一个夜晚。

  拉面的香气在本就不大的住处弥散开来,香气引得他坐起身。

  马场善治和平常一样,煮了豚骨拉面——是的,不知从何时开始,简单地把热水倒进碗里,而是放在锅里煮。

  因为林酱说,煮和泡的味道是不一样的。

  林宪明觉得自己病了。

  在成为血族以后,他还从未有过像这样乏闷的时候,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身体沉重,做什么事情都很费力,脑仁儿像是要炸裂开似的。

  然而,血族是没有疾病的。

  吃完拉面后,林觉得自己的体温升高了——可能是因为拉面的热度,他想。但他所没有察觉到的是,自马场端着拉面碗出现在客厅时,林就开始有了诸多异样。

  “林林你不舒服么?”马场似乎看出了林的局促。

  “算是吧……血族从来都不会生病,对不对?”

  马场沉吟片刻,突然换了种严肃的语气说,“林,你说话怎么不敢看我?”

  林闻言,连忙反驳道,“哪有的事……一直盯着别人看才不礼貌啊。”像是为了证明自己不看对方说话不是因为“不敢”似的,林瞪了眼马场,却在对上对方目光那一刻愣住了,像是视线被强行定在了某一点似的,再也无法移开——而且是被定在了对方瞳孔里的某一点。

  马场只是心平气和地回看林,眼中盈着笑意。

  ——“我已经知道你得了什么病了。”

  “啊?”林回过神来,终于收回目光,不情不愿地问,“什么病啊?”

  “过来。”

  林一靠过去就被马场拢在怀里,这个角度正好有一缕月光投射在林的发梢,使得他茶色的长发熠熠生辉。

  他听到马场说,“饮下我的血,就可以了。”

  林想了想,闷闷不乐地说,“这岂不是又要欠你一个人情?”

  “没事的哦。”马场摸了摸林的头,像是在哄一个小孩子——事实上在马场心里林一直都是一个小男孩。对于他曾经历过的几百年的过去,林十多年的生命太过年轻,也太过美好。

  半晌,林伸出血族才有的略长的獠牙,刺进马场的大动脉。

  这是他第一次吸食鲜血,味道并不很好,只不过却有种强大得恰到好处的、可以安抚人心的力量。就算是皮肤冰冷的血族,他们的血液也是热的,而且是滚烫的,从喉咙滑到腹腔之中,就像剖开生命荒原的烈酒。

  林饮下马场的血之后,真的没有那么不安了,只不过神情还是恹恹的,像是丢了魂。

  ——笨马根本就是胡说,明明喝了他的血并没有痊愈。不久之后林在内心谴责着。

【5】

  “喂,马场,我到底得的是什么病?”

  “林林想知道么?”

  “嗯。”

  “现在还不能说。”

  “为什么?”

  “因为林林还是一个小男孩呀。”马场笑得见牙不见眼,丝毫没有受身旁的影响,继续平稳地驾驶。

  林猛地锤了下车门,说,“我要说多少次我已经不是小孩了……”

  他们这次是要去袭击一个豢养人类血奴的窝点,那是那个组织的大本营,事实上,其他血族的“权杖”已经在这个地方卧底很久了,按照计划,马场和林到达的时候正值看守的狱卒换班,只要两人和卧底们先引起骚乱,有人会趁乱释放血奴,接下来只要解决掉为数不多的在这里办公的血族——或者只需要解决掉这里的头领,让这个组织的血族群龙无首就好。

  马场破窗而入的时候,那个丑陋的血族正满嘴是血,旁边躺着的几个人类少年,又几具已经是尸体,还有几个活着的也是奄奄一息。他们颈侧的伤口狰狞无比,带血的皮肉向外翻,手腕处的静脉也被咬破,此时还不住流着血。

  “又来一个自不量力的,权杖么?”

  马场刀鞘动了动,却没有立刻挥出,因为一把从门口飞来的匕首已经从他的背部刺入心脏,虽然不至于立刻毙命,但就在他愣神的一瞬,武士刀已经削下了他的头。

  这个组织没有人想到会在这么一个夜晚被袭击,长期以来,该组织的庞大和稳固使得成员渐渐缺乏应有的警惕。

  解决了这里所有的血族,工作量还是不小的,林有些疲惫地靠着门,却在扫见这个面积不小的卧室里的情境时,突然作呕。

  血族并不会晕血,只是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凶残的吸食血液的方式,血奴对这个血族而言几乎成了一次性用品,而且看地毯和床上那狼藉的样子,少年们应该是先被侮辱玩弄一番过后才被吸血至死的。

  还好,这个血族终于被裁决了。

  ——“林,走吧。”

【6】(一旦接受了这个设定)

  马场打开车后座的门,可能真的太劳累了,本来一直坐前座的林没有迟疑,爬上车去。

  然而,马场并没有关门,而是跟在林身后上了车。

  “你坐在这里,谁来开车啊?”

  马场没有回答,身体向林那边靠过去,林被迫缩了缩身子,而马场却还是得寸进尺地侵占着车内空间,最后一手握着林的肩膀,一手捉着林的手腕,把对方摁在车门上。

  “你要做什么?”林现在完完全全被钳制了,力气也没有马场大,只好坐在原处,动弹不得。

  马场低下头,舔了舔林的颈侧。

  那温润的触感太过突如其来,让林颤栗了一下。

  想起刚才那一片狼藉,林不由自主地紧张和懊悔——还嫌弃人家没有警惕呢,自己不也是没有警惕么。

  不过呢,反正妈妈和妹妹都不在了,而且自己本就是已死之人,就此消失的话,说不定更好。

  獠牙果然刺破了皮肤,林当时被转变成血族的时候,已经神志不清,现在却是在如此清醒的情况下被吸食血液,痛感鲜明而突兀地成了来自这个夜晚深处的叹息。

  不过令林没有想到的是,马场并没有像那个血族一样肆无忌惮地饮血,而是浅尝辄止,痛感过后,獠牙拔了出来,伤口立刻愈合。

  这个瞬间,林感到无比舒适快意。

  “林。”马场哑着嗓子唤道。

  “什么?”

  “你知道你得了什么病么?”

  “我要是知道还用问你么。”林的脑袋靠着车窗,喃喃回答。

  “你啊,喜欢上了一个人,因此整天诚惶诚恐,对其他人和事都提不起兴趣了。”

  “哈?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听不懂。”林的脑子现在很乱,再加上精疲力竭,还被吸了血,因此无法思考任何问题。

  “你没发现吗,你喜欢我。所以我和你交换了血液,这是血族之间结合的方式。”

  马场的话看起来蛮不讲理,并且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就强行完成了一次结合,严格意义上来说,算是欺骗。但不知道为什么,林不想反驳,只是小声抱怨,“哪有自己说别人喜欢自己的啊,自恋狂。”

【7】

  林还是无法适应昼伏夜出的作息,之前还是血猎的时候,都没有这么颠倒晨昏。因此林每晚起床都是打着呵欠,睡眼惺忪,一旦完成任务就在车上打盹——反正不是自己开车。

  “笨马,今天要去杀谁?”

  “今天不去杀人哦,偶尔也放松下。”

  “哦”,林闻言坐在了沙发上,看到马场走过来,手里没有端着碗,“你没做早餐吗?”

  “林林。”

  “嗯?”

  “今天你成年了。”

  说起来,现在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这天确实是自己的生日。

  “所以,作为爱人,我可以吻你么?”

  林的手指绞在了一起,还没有梳理过的长发有几根缠住了手指也没有察觉。他低着头,盯着自己的双手,说,“可、可以吧。”

  他不知道马场是什么时候靠近他的,下巴被对方的手捏住,然后轻轻抬起,再然后,他的意识就又像那次初拥一样,被那明亮又生于幽冥之中的月光拉得很远很远,被繁星埋葬。

  马场的手游过他的下颌骨,穿过他有些乱的长发,托着他的后脑使他更加仰起头。他品尝着那来自爱人灵魂深处的甘霖,不知道把自己的心神遗弃在了何方。

  ——“所以说,林就算成年了还是个小男孩吧。”事后,马场评价道。

  林回过味来,立刻非常不爽,“所以和很多人接过吻是件很值得骄傲的事么?对你来说‘爱人’也可以是很多人吧。”

  “并没有很多人,而且我只和你交换过血液。”

  我只有你这一片心之所向的月光。

【8】

  对于大部分血族而言,永恒,代表着冗长的生命和乏味而无尽头的、循环往复的生活。

  传说该隐饮下莉莉丝的鲜血,创造了血族后裔(这段都是我瞎掰的)。莉莉丝是魔女,是魔王的妻子,因此,饮下她的血,便会受到神谴,所以该隐的后裔得不到阳光普照,只能生活在月下。

  所以,血族虽然没有像人类一样发明“哲学”,却也在探寻意义——更多地,是在寻找这种永恒的意义。

  很多血族认为,正如那个传说所言,永恒是一种诅咒。

  可是,对有些血族而言,结合过后那个会与自己相伴至夜色下那轮静谧肃穆的月亮枯萎之时的灵魂,便是彼此的永恒。

  你既是月光,也是我的永恒。

  虽然马场善治,这个活了几百年,在博多还不叫博多的时候,就已经定居在此的老年血族,生活范围狭小,很少踏出博多的地界,也因此口味单一,翻来覆去就爱吃那么几种食物。

  但,就那么几种食物——豚骨拉面、明太子这些,也挺好吃的。

  林吃了一口米饭,电视上演着人类社会稀松平常的恋爱剧本——那种描述有限生命的爱情故事。他边吃边想,其实就算是无穷的生命,和另一个人相爱,不也是同一回事么。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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